中國時報【邱琮皓╱台北報導】
7休1裁量基準最快9月1日出爐,經過數場座談,勞動部已經研擬出裁量方向,只有符合公眾生活便利、年節需求、境外工作等3類短期任務,將可以連續上班12天,不受7休1規範,預計10月正式實施。
年節運輸 不受7休1規範
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指出,像是第一大類符合公眾生活便利(例如年節的交通運輸)以及特殊原因(例如台電的海底電纜配線、原油業者海上探勘油源,或是深山一些無法每周換班的工作),第二類的年節需求(例如屠宰業遇到中元節、清明節等重要節日,市場的休息日可能會向後遞延1至2天),或者是第三類境外短期工作(例如媒體出國採訪、領隊帶海外旅遊團)等等,未來都可能符合裁量標準,不用「7休1」的特例。
勞工同意 但可隨時終止
謝倩蒨強調,就算符合勞動部目前規畫的3種例外情況,公司排班仍必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,也要經過個別勞工同意,同時雇主也必須考量勞工的健康及安全,才能最長連續上班12天,當勞工的身體感到無法負荷時,隨時可以終止休假調整,恢復例假日。
勞動部政務次長郭國文解釋,業者必須要在用盡行政成本都沒有辦法解決人力調度的情況下,才會有這3個相當嚴謹的「非常的例外」;而且目前規畫適用的狀況,只有符合公眾生活便利、重要年節特殊需求、境外工作等短期任務時,例假可以挪移,這與廢除函釋不衝突。
9月預告 10月正式上路
《勞基法》規定,勞工每7天至少有1天休假,但內政部民國75年的爭議函釋放寬雇主可「於周期內酌情更動」,有雇主濫用竟讓勞工連上12天班,勞動部在6月29日公告8月1日起廢止,但受到包括國道客運等資方抗議,行政院7月底在新規定上路前夕緊急宣布勞動部將另訂裁量基準,開放部分行業、某些特殊情況可以不用「7休1」。
郭國文強調,9月1日新裁量標準將進行預告,屆時還是有修正空間,等到真正定案、實施,預估要到10月。
分享自yahoo奇摩新聞 網址